**时间速览** |法系|关键时间点|说明| |---|---|---| |**罗马法**|- 公元前 449 年:《十二铜表法》颁布,标志罗马成文法的起点。- 公元 529–534 年: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主持编纂 **《民法大全》(Corpus Juris Civilis)**,汇总并系统化了数百年的罗马法律传统,通常被视为“罗马法典”的最终定型。|罗马法并非一次性颁布,而是从共和国到帝国再到拜占庭历经近千年的渐进发展;查士丁尼编纂是其最权威、最完整的法典化成果,对后世大陆法系影响深远。| |**拿破仑法典**|**1804 年 3 月 21 日**:法国《民法典》正式颁布并于同年生效,后习称 **《拿破仑法典》**。|由拿破仑任命的四人委员会在 1801–1804 年完成草拟,是近代意义上第一部成体系的现代民法典,对欧洲大陆、美洲及部分亚洲国家的民法编纂均有模板式影响。| ## 一句话总结 - **罗马法**:起源于前 5 世纪,最终在 **公元 529–534 年《民法大全》** 中完成经典汇编。 - **拿破仑法典**:**1804 年** 法国颁布,以现代国家立法的形式奠定近代民法典范。